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
发布人:学工部  发布时间:2022-05-12   浏览次数:10


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


学校:        院系:       专业:         年级:          班级:

基本情况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籍贯


身份证号码


家庭人口


手机号码


家庭通讯信息

通讯地址


邮政编码


家长手机号码


家庭成员情况

姓名

年龄

与学生

关系

工作(学习)单位

职业

年收入(元)

健康状况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特殊群体类型

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(扶贫部门认定)

城乡低保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特困供养学生:□是 □否;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

孤残学生:□是 □否(民政部门认定)

烈士子女:□是 □否(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)

残疾学生:□是 □否;残疾人子女:□是 □否

影响家庭经济

状况有关信息

家庭人均年收入元。

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:。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:

家庭成员因残疾、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:

家庭成员失业情况:。家庭欠债情况:

其他情况:

个人承诺

承诺内容:(手写如下:)

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”




学生本人

签字


民主评议

推荐档次

A.家庭经济一般困难□

陈述理由







评议小组组长签字:





B.家庭经济比较困难□

C.家庭经济特别困难□

D.家庭经济不困难□

认定意见

院(系)


经评议小组推荐、本院(系)认真审核,

同意评议小组意见。

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。调整为:




工作组组长签字:





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


经院(系)提请,本部门认真核实,

同意工作组意见。

不同意工作组意见。调整为:




负责人签字:        





校长签字(章):        





(加盖学校公章)


备注:

1.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,可复印。

2.学校、院系、专业、年级、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。

3.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“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