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
学校: 院系: 专业: 年级: 班级:
基本情况 | 姓名 |
| 性别 |
| 出生年月 |
| 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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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| 家庭人口 |
| 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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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通讯信息 | 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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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| 家长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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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成员情况 | 姓名 | 年龄 | 与学生 关系 | 工作(学习)单位 | 职业 | 年收入(元) | 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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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群体类型 |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(扶贫部门认定)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特困供养学生:□是 □否;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:□是 □否; 孤残学生:□是 □否(民政部门认定) 烈士子女:□是 □否(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) 残疾学生:□是 □否;残疾人子女:□是 □否 |
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|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。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:。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:。 家庭成员因残疾、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:。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:。家庭欠债情况:。 其他情况:。 |
个人承诺 | 承诺内容:(手写如下:) “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”
| 学生本人 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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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评议 | 推荐档次 | A.家庭经济一般困难□ | 陈述理由
|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:
年月日 |
B.家庭经济比较困难□ |
C.家庭经济特别困难□ |
D.家庭经济不困难□ |
认定意见 | 院(系) 意 见 |
经评议小组推荐、本院(系)认真审核, □同意评议小组意见。 □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。调整为:
。
工作组组长签字:
年月日 |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|
经院(系)提请,本部门认真核实, □同意工作组意见。 □不同意工作组意见。调整为:
。
负责人签字:
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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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签字(章):
年月日 (加盖学校公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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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1.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,可复印。
2.学校、院系、专业、年级、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。
3.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“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